关于对各学院实验室结构调整与设置工作反馈意见的通知
各学院:
3月13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委员会组织委员专家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动物科技学院、医学院、师范学院等共计16个学院的实验室整体规划调整设置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实验室规范与调整工作,切实有效利用实验室现有资源,充分发挥实验室功能,以进一步实现学校实验室建设、改革、管理、决策科学化和信息化,现将委员会审议意见以及各学院实验室拟设置结构汇总并予以反馈(见附件1和附件2),望各学院于2017年3月29日下午17:00前按时返回修改意见并准确填报学院实验室基本结构设置表(附件3)(签名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邮箱sysbc123@sina.com,纸质版1份报送行政楼327A,学院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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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杨铭伟